资源与环境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类别代码:0857)

作者:太阳成集团tyc33455cc

发布时间:2018-1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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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培养目标

培养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具有科学严谨和求真务实的学习态度和工作作风;掌握资源与环境领域的基础理论、技术方法和手段,在所研究方向具有独立从事(资源与环境工程领域内某一方向)较复杂工程技术研究、开发、设计、实施及管理的能力。掌握一门外国语,比较熟练地阅读本专业的外文文献资料;具有健康体格和心理素质的应用型、复合型高层次工程技术和管理人才。

二、培养方向

1.水与废水处理理论与安全保障

2.固体废弃物处理与处置

3.大气环境与工业废气污染物控制

4.环境生态修复理论与技术

5.金属矿床开采科学与技术

6.矿物分离科学与工程

7.事故预防控制理论与技术

8.安全与应急管理

9.矿业经济与管理

三、学制及学习年限

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制为3年,最长学习年限为5年。

四、培养方式

资源与环境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实行导师负责制,导师负责全部培养工作。提倡在目前科研团队的基础上,不断加强校企合作,以校内导师为主,校外兼职导师为辅,第一导师可以是校外导师,但原则上不独立招生。

资源与环境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分为课程教学、专业实践、学位论文三个环节。导师应根据本领域的实际,按照培养方案的要求,坚持因材施教的原则,在硕士生入学后一周内为其制定培养计划。

课程学习必须在学校进行,专业实践可在校外企业,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或校内实践基地进行,学位论文工作可在学校或校企合作单位完成。学位论文工作需要到校企合作单位中进行的,要经学校、导师、研究生和企业四方协商,签订符合学校相关要求的协议,并在学院备案后方可进行。

为确保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培养质量,由学院按照《学院硕士研究生中期考核实施办法》对其进行中期考核。

五、课程设置及学分要求

资源与环境专业学位研究生课程体系由学位课、选修课、必修环节、补修课等模块构成。在攻读硕士学位期间,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应修总学分不少于32学分。具体课程设置详见附表。

(1)学位课:学位课包括公共基础课程、专业基础课程和专业方向课程。学位课不少于16学分。公共基础课程主要培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思想政治和道德品质,以及国际交流等能力。专业基础课程和专业方向课程是本领域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所必须掌握的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基本技能以及专业知识,旨在提高专业硕士研究生的专业基本素质、专业知识应用能力和职业胜任能力。

(2)选修课:选修课包括公共选修课程和专业选修课程。专业选修课程是按照各学科范围的研究方向、工程技术而设置,与实际工程紧密结合,体现学科特色,使研究生在本专业的某些领域掌握较为深入的专业知识,具备良好的工程素质。

(3)补修课:对跨学科或以同等学力考取的硕士研究生,应在导师指导下确定2~3门以上本专业本科生的主干课程作为补修课。补修课要求通过考试合格但不计学分。

(4)必修环节:必修环节包括专业实践6学分和创新创业1学分。创新创业1学分的条件见附表备注。

六、专业实践

专业实践环节是资源与环境专业硕士研究生培养的必备环节。为做好资源与环境专业学位研究生的专业实践工作,以研究院所、环保企业的实习实践基地和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建设为重点,在充分利用和发挥好校内省部级重点实验室、环境监测站、设计院、协同创新中心等各类实习实践基地的同时,扩大校外实习实践基地建设,为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搭建实习实践平台。

专业实践要密切结合学位论文工作,鼓励到企业进行实践;实践方式可采用集中实践、分段实践或两者结合等多种形式。通过专业实践应达到基本熟悉本领域工作流程和相关职业及技术规范,培养实践研究和技术创新能力。

专业实践环节时间要求,具有2年及以上企业工作经历的研究生专业实践时间应不少于6个月,不具有2年企业工作经历的研究生专业实践时间应不少于1年。非全日制研究生专业实践可结合自身工作岗位任务开展。

专业实践过程应提交中期报告,实践结束后,应提交经实践单位确认的专业实践报告,学院应组织专业实践评定小组对研究生的专业实践效果进行答辩考核,综合答辩成绩、企业评定和导师评价,给出专业实践最终成绩。不参加专业实践或参加专业实践考核未通过者,不得申请毕业和学位论文答辩。

七、学位论文

学位论文可由校内导师与校外具有高级技术职称的企业技术人员联合指导。学位论文工作应在导师指导下由研究生本人独立完成,用于论文工作的时间原则上不少于1年。论文选题应直接来源于生产实际或具有明确的工程技术背景,研究内容要有一定的技术难度和工作量,且具有一定的先进性和实用性。鼓励研究生将学位论文和专业实践有机结合。

学位论文的选题、开题报告、中期检查、学位论文答辩等是学位论文阶段的必要环节。

(1)选题开题:研究生入学后应在导师指导下,查阅文献资料,了解学科现状和动态,尽早确定课题方向,完成学位论文选题。开题由学院统一安排,所在学科负责组织、实施。

(2)中期检查:专业硕士研究生应认真对待学位论文工作。学位论文应反映研究生具有较扎实的基础理论、系统的专业知识。研究生导师应对研究生的学位论文进行严格的指导,特别是对专业硕士研究生的学位论文最后的把关。研究生学位论文的中期检查一般应在研究生入学第4学期末完成。导师及评议小组根据研究进展决定是否继续培养。

(3)论文形式:学位论文形式可以是应用研究论文、工程设计、产品研发、调研报告等。学位论文的写作要求应符合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环境科学与工程一级学科硕士学位基本要求》和《学院研究生学位论文撰写标准》的要求。

(4)论文答辩:学位论文必须在导师指导下,由研究生独立完成、论文答辩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和《学院硕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进行。资源工程学院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按照资源工程学院的相关办法执行。

附表1:资源与环境(环境工程方向)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课程设置

附表:土木水利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课程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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