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术型硕士培养方案
(一)培养目标
为适应我国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需要,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高层次专门人才,要求硕士生达到:
(1)认真学习和掌握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树立科学的世界观,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勇于创新,具有追求真理和献身科学事业的敬业精神,积极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服务。
(2)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基本实验技能和系统的专门知识。熟悉所从事科研领域的发展动态,具有从事科学研究、教学工作或独立担负专门技术工作的能力。至少掌握一门外国语,在专业领域内能比较熟练地阅读文献资料,并具有外文写作的初步能力。
(3)身体健康。
(二)学习年限
学习年限一般为两年半,其中论文工作不少于一年。
(三)培养方式
(1)研究生入学一个月内导师应按照培养方案的要求,根据因材施教的原则,制定出研究生的培养计划,并提交教研室(研究所)审查,经院(系)主管领导批准后,报研究生学院备案。
(2)对研究生的培养采取理论学习与论文工作相结合,指导上采取导师负责与研究生指导小组相结合;教学方法上采取讲课与自学相结合。
(3)整个培养过程应贯彻理论联系实际的方针,使硕士生掌握本专业的基础理论和专门知识,掌握科学研究的基本方法,并有一定的生产实践知识和实验技能。
(四)课程设置与学分
硕士研究生课程分为学位课和选修课。学位课一般为7-8门,其中校公共学位课四门(自然辩证法2学分,科学社会主义1学分,基础外语4学分,专业外语2学分),基础理论课1-2门,本专业二级学科内具有研究生水平的专业课2门。
硕士研究生在规定的学习期限内修满至少32学分(含社会实践2学分)。
(五)社会实践
社会实践包括科研实践和教学实践,是培养研究生必不可少的环节。
(1)凡入学前参加工作两年以上的硕士生,可免去社会实践环节。
(2)社会实践具体要求见《学院硕士研究生社会实践的管理办法》。
(六)学位论文工作
(1)研究生应在导师指导下,通过阅读文献资料、调查研究等途径,至迟在第三学期内提出学位论文选题报告和学位论文工作计划,并经所在教研室(研究所)讨论审核确定后,按计划开展学位论文工作。论文题目应对国民经济有一定的实用价值或学术上有一定的意义。
(2)学位论文必须在导师指导下,由研究生独立完成.论文答辩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并参照《学院硕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进行。
二、研究方向与课程设置
(一)市政工程学科学术型硕士生研究方向与课程设置
(1)主要研究方向
1. 水处理理论与技术。2.水资源保护与微污染控制。3. 污水处理与资源化。4. 建筑给排水理论与技术。5. 供水与排水系统优化。
(2)课程设置
市政工程学科硕士生课程设置(学科代码:081403)
(二)环境科学与工程学科学术型硕士生研究方向与课程设置
(1)主要研究方向
1.大气污染控制。2.水污染控制。3.污水再生处理与资源化利用。4.环境影响评价。5.环境管理与规划。6.固体废物处理与处置。7.环境风险评价。8.环境修复。9.环境生态保护。10.环境友好材料开发与应用。11.持久性污染物控制
(2)课程设置
环境科学与工程学科硕士生课程设置(学科代码:083000)